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,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遵纪守法的主动性与自觉性。12月8日,朗乡局在第三中学开展了以“关爱明天、普法先行”为题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。
林业局副局长张桂梅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先勇和来自我局教育局、政法委、综治办及学校的相关负责人与学生一起聆听了此次讲座。
按照省关工委、省综治办、省司法厅等单位联合下发《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要求,林业局政法委、关工委、教育局等部门牵头组织全局各中小学校开展“关爱明天、普法先行”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。
为使此次活动能够取得实效,林业局成立了以政法委、关工委、教育局等部门为主的活动领导小组。此次活动朗乡局第三中学率先开展,第三中学邀请了学校的法制副校长,朗乡林业地区公安局法制科科长丁明君从“青少年身心发展不平衡”“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”和“家庭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”这三个方面为主题为第三中学的学生做了专题普法教育讲座。
讲座中,法制副校长用讲故事的形式,通过大量真实鲜活的案例详细介绍了青少年犯罪的性质、类型和特点,并深入浅出地剖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,他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逞强好胜,同学之间要以诚相待,培养良好的情趣爱好。同时,法制副校长还详细具体的向学生们介绍了有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相关章节使学生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,明白学法、懂法、守法的意义,通过讲解,增强了学生遵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。
活动的开展,使青少年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主要内容,不仅增强了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,更提高了他们们的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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